帶管制藥品出國 記得事前申請證明
(健康醫療網/記者林怡亭報導)
暑假到來,許多民眾都會把握假期出國旅遊,但其實除了基本生活用品得攜帶,部分民眾也會攜帶一般藥品,以防萬一;為恭紀念醫院藥師顏群芳指出,但要注意若為第一級、第二級和第三級管制藥品,就必須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證明,否則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
不清楚管制藥品分類 可上食藥署網站查詢
包括嗎啡等鴉片類止痛藥、治療過動症狀的利他能和專司達等,都屬於一到三級的管制藥品,民眾若不清楚,可連結到食藥署網站,查詢管制藥品分類,就可馬上了解藥品品項和分級;顏群芳藥師表示,一旦要攜帶管制藥品出國,一定要記得去申請一至三級管制藥品入出境證明書。
備妥相關資料 申請證明不困難
但到底該如何申請呢?顏群芳藥師說,首先可先去食藥署網站的便民服務中下載專區下載聲明書,且需備妥患者護照影本和醫師診斷證明書,重要是診斷書上必須詳細記載疾病名稱、治療過程以及每天服用量等訊息,以備不時之需,且藥品說明書也必須備妥影本或標籤一份。
民眾別擔心 申請證明不需花錢
最後就可將相關文件寄到食藥署申請,民眾也不需擔心,申請並不需要任何費用,僅需耐心等待審核通過即可;顏群芳藥師提醒,備妥管制藥品證明書,就不必擔心不必要的麻煩,開開心心出國去。
資料來源:健康醫療網 http://www.healthnews.com.tw/readnews.php?id=280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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